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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创始人 发布时间:2026-04-06 点击:2026-04-06
做品牌、开店铺,商标就是核心“身份证”,一旦注册成功,就能合法拥有专属使用权,避免侵权纠纷。但很多人花了时间、精力准备申请,却因为用了“禁忌词”,直接被驳回,白白浪费成本。
今天就给大家划重点——商标申请时,这几类词语最好直接避开,从源头减少驳回风险,帮你少走弯路!
一、绝对禁忌词:完全不能用,用了必驳回
这类词语违反《商标法》第十条,不管你申请哪个类别、做什么产品,只要用了,直接驳回,没有例外,大家一定要记牢!
•国家、政府、国际组织相关:比如“中国”“中华”“国家”“国务院”,还有天安门、长城等标志性建筑名称;以及联合国、WTO、红十字、红新月等国际组织相关词汇,严禁作为商标使用。
•县级以上地名+知名外国地名:像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苏州等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划名称,不能直接作为商标;伦敦、巴黎、纽约等知名外国地名,也禁止使用(除非词语本身有其他明确含义,且能提供证明,难度极高)。
•有不良影响、低俗歧视类:包含民族歧视、宗教冒犯、低俗色情、政治敏感的词汇,比如带有侮辱性的词语、违背公序良俗的短语,哪怕是谐音,也会被认定为“不良影响”,直接驳回。
•欺骗、夸大宣传类:比如“极品”“第一”“顶级”“特效”“万能”“根治”等,这类词语容易误导消费者,不符合商标申请的诚信原则,也是绝对禁忌。
二、缺乏显著性:能使用,但无法注册
这类词语不违反法律,但因为“太普通”,无法体现商标的识别性,不符合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,大概率会被驳回,建议大家直接放弃使用。
•行业通用名称:直接用产品或服务的通用词,比如做手机的用“手机”,做啤酒的用“啤酒”,开酒店的用“酒店”,这类词语属于全行业共用,无法独占,不能注册为商标。
•描述性词汇:直接描述产品/服务的质量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,比如“保暖”(衣服)、“甜”(饮料)、“耐用”(家电)、“快速”(物流),这类词语只能说明产品特点,没有独特识别性,无法注册。
三、高风险词汇:易驳回、易侵权,谨慎使用
这类词语不算绝对禁忌,但风险极高,要么容易被认定为“缺乏显著性”,要么可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,申请成功率极低,建议避开。
•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词汇:比如知名人物姓名(明星、网红、历史名人)、已注册的知名品牌、他人的著作权、肖像权相关词汇,哪怕是谐音、变体,也可能构成侵权,被驳回甚至面临诉讼。
•过于简单、通用化的词汇:比如单个字母(如“X”“Y”)、简单数字(如“123”)、常见短语(如“加油”“好运”),这类词语太普通,易被认定为“无识别力”,驳回率极高。
最后总结:商标申请避坑核心
其实记住一句话就够了:别碰国家/政治/地名/低俗/夸大,别用通用名和描述词,避开他人在先权利。
商标申请本身周期长(通常12-18个月),一旦因为用词不当被驳回,不仅浪费时间和申请费,还可能耽误品牌布局。建议大家在申请前,先做好筛查,不确定的话,尽量咨询专业人士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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